2008年5月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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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沿海盗墓事件频发究为何因
丁洪兵

  近两年,我省沿海地区普通坟墓被盗事件时有发生,而且90%被盗坟墓的主人为女性。
  前不久,陈女士气愤地来到玉环坎门边防派出所报案,称其母亲的坟墓被盗。坎门边防派出所官兵赶到现场,发现坟顶被砸了一个大洞,墓里的随葬物品不见了。从现场来看,已无法断定作案时间。
  夜幕下,盗墓者游弋在荒山野岭,趁无人之际将坟墓掘开,不仅盗走随葬品,有时还盗走墓穴里面的骷髅。
  盗墓者为何向普通坟墓伸出黑手?是图财?是敲诈?还是……一时众说纷纭,给盗墓蒙上了神秘的面纱。
  
  为什么盗墓
  有关人士认为,我省沿海地区盗墓事件之所以频发,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:
  我省有灿烂的原始文明,“河姆渡”是中华民族古老文化的发祥地之一,有7000多年的历史,出土的文物较多,很容易被文物贩子和盗墓分子盯上;另一方面,我省沿海地区经济相对发达,陪葬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较多,犯罪分子作案有了利益驱动。
  我省沿海地区均为丘陵地貌,墓地大部分在荒山野外,有的墓地无人看守,处于治安管控的盲区,盗墓者极易得手。有的坟墓年代已久,盗墓者只需用简陋的工具就可以撬开。
  这一类案件发案地点偏僻,且大部分为流窜作案,给公安机关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,导致发案多、破案少。

  图财和敲诈
  除了这些客观原因,盗墓者的主观原因又有哪些?从公安机关已侦破的案件来看,不外乎以下两种:
  首先是图财。盗墓者直接撬开坟墓,盗走坟墓里的金器,然后转卖给打金店。据报道,2005年5月21日凌晨,台州路桥区横街镇上林村安宝山公墓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盗墓案。盗墓者用铁撬、千斤顶等作案工具在几个小时内撬开了124穴坟墓的盖棺,砸开了骨灰盒,盗走了墓中所有值钱的随葬品。两名盗贼在得手后准备逃走时被警方发现。在盗贼的身上及其住所,警方搜出了大量金银饰品。据警方调查,两名落网盗贼为堂兄弟,都是打金银饰品的。为了图财,他们专门盗窃墓中的金银饰品及其他随葬品。
  再是敲诈。犯罪分子常用的伎俩是:先撬开坟墓盗走尸骨藏匿到别处,尔后在坟墓上留下电话或银行卡号,有的还在坟墓上写下“要想找回祖先,汇款到……”这种盗墓敲诈行为极易引起民愤,一位村民说:“这不是在绑架死人吗?”
  
  从法理层面看盗墓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二十八条对盗窃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有明文规定,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二条规定,“盗窃、侮辱尸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”。
  每一个人,不论地位和贫富,都有着与生俱来的人格尊严,任何人和任何机构都不可剥夺。人活着的时候,其人格不能被侮辱;人逝世后,其尊严同样不能因生命之火熄灭而被漠视。
  尸骨是人们逝去祖先或同胞的遗留物,对于逝去祖先或同胞来说,尸骨是其尊严得以体现的最直接载体。犯罪分子利用逝者的尸骨进行敛财,其实就是对人尊严的严重亵渎,也是对现实社会中人类的生命价值和尊严的直接挑战和危害。逝者已逝,逝者的亲人和朋友在感情上是无法接受这种侮辱和亵渎的。
  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今天,人的尊严需要在每一个细节上得到维护。对于逝者尊严的维护,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细节。一个文明的社会只有善待逝者的尊严,注重维护逝者的尊严,生者的尊严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和彻底的维护,这应当成为一种正确的人生、社会价值观导向。
  (丁洪兵)